發生時間:2007-10-2
我今天傍晚帶貝&寶去公園玩快一個小時,因為最近忙學校功課,我就只帶F11出門,回家大約是晚上7點鐘,老爺已經下班到家,我跟老爺說,我帶寶去全聯買生活用品,貝就跟老爺在家(貝寫功課)我在全聯買了很多東西,離開時,寶寶碰碰跳跳(出門口有好幾階台階,非常危險)我又忙著把東西從推車上拿下來,相機也在推車中,反正~我就是忙著注意寶寶的動作,忘了相機……到家後才發現,我相機不見了!我想起我放在推車上,可是找不到了,我問小姐,小姐說沒人拿進來,我想了想,警察局就在附近,所以去警察局問了問,也沒有!然後又回到全聯問一次,小姐一樣說沒有,我突然想到,耶?有錄影嗎?小姐說有,但要警察才能調閱……我想了想,先回家再等看看吧!回家先幫貝&寶洗澡,然後再出門去全聯,一樣是沒消息……我就到警察局去報案,報案前我先確定,我只要找回相機!
畢竟是自己的錯,我引誘別人犯罪,我不想提告……警察說,這方面是沒問題的……然後警察要我回全聯等,過一會,警察也到全聯,我們一起進資訊室看錄影,是一位約60歲左右的夫妻拿的(妻子拿的)開VOLVO的車,車牌有正面照到,但不清楚(這要明天去看擷取畫面了),剛好就是帶我們去資訊室的小姐,在她的櫃台結帳,警察馬上問:刷卡嗎?小姐說:花好幾千元,都付現……甚至有夫妻倆在櫃台前很清楚的模樣!警察說:「妳不認識他們,車牌也看不清楚的話,那就沒辦法……」忙了2個小時,回家後難過的哭了,抱著老爺哭的亂七八糟,裡面有我上課時拍老師的powerpoint資料,有我今天帶著寶寶去勤益科大找期刊的照片,我們一起從系館走走走,走過工程館,走過行政中心,再走到圖書館,然後去期刊合定本區找到我要的資料,寶寶還在期刊室跑跑跳跳,很多人看著我們倆(因為要刷學生證才能進圖書館,沒看過學生帶孩子的吧……)然後把期刊外借,到校外去雙面影印,寶寶跟我一起走在共同科大樓,然後在一起回圖書館,離開時……在圖書館外幫寶寶照了幾張照片……可愛的寶啊!!!然後在機械館外買了百香果冰沙給寶寶喝……我們倆在一起慢慢穿過校園……走到後校門騎機車回家……還有今晚帶貝&寶去公園的生活照……還有我今天下午算的統計學作業……我跟老爺說……她拿相機要做什麼!把相機還給我………… 我一直相信人性本善我對人好 人也會對我好我無愧於自己~所以每一個人都對我好好~ 婆婆……如果妳聽的到我的話……把相機還給我……還給我…………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今天10/17了
我好想好想我的F11
跟朋友在msn上討論過
用印傳單的方式........
但我自己又想想
怕那位婆婆更不敢出面.....
我有她先生正面非常清楚的大頭照!
沒公開發表就是怕打草驚蛇!
我真的很想念我的F11......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