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:12/26日記
今晚我瘋了,我居然去把我及腰的長髮給剪了,短到連綁都不能綁……髮型店的老闆跟我要了我的頭髮,一大把綁緊一刀剪下,量一量有33公分(最長有到35公分),我的設計師要我不要剪,要我好好考慮,其實……剪短是要靠一種「衝動」 ,我當下決定要剪短,就馬上出門……不然……到了隔天我這份勇氣就沒了。
好友說:「妳瘋啦!為了拍照剪短頭髮!」我說:「還好啦!早就想剪,拍照常拍到自己的頭髮……。」
心情有點怪怪的,說不上來,今天不管我去哪,每一個人都瞪大雙眼看著我……然後跟我說:「天啊!妳把妳的頭髮剪了……」是啊!從及腰的長髮變成連綁都不能綁……真的差很多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