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搬家往往會丟棄一些東西.或是眷村改建.老家的東西.年輕人當做垃圾丟掉.以前的老照片.散落一地也沒人收拾就這樣淪為資源回收場之物.或是收藏家之手.他們經過整理之後拿出來拍賣.還發了一筆小財....這些變成[無主]的東西.被人拿來拍賣.個人覺得.大概也無法追究[著作權]的問題吧 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