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在台北市中華路經過.碰到一位老外背了一台單眼相機.他很有禮貌的示意要拍我來配景.我欣然同意.老外拍攝後.一再致謝.至於談到街頭攝影與肖像權的問題.我個人認為.容入景觀中當做配景.不是以人物特寫表現的單純街頭攝影.應該不予過於採納這種說詞.爭取有關什麼利益等等權利.不然街頭攝影速寫拍照.會綁手綁腳.何以產生攝影佳作來?這也可以說是因為時代進步.自我意識抬頭所帶來的[後遺症].以前民風樸實的早年時代.經常會看到鄉下老農夫收工歸來.就近在小河中.裸體洗澡.有一次我們一位攝影老師.正巧路過.卒立刻拿出相機適時拍攝.那位老農夫.也似天真孩童一般.肆無忌憚.爽朗裸身示眾.毫不忸怩作態.讓這位攝影家.拍下這難得的農村寫實景象.如果現在還有這種風光情節.鐵定無法完成如此精采的創作.還有以前住在[綠島觀光飯店]的攝影家[歐陽文]老前輩.他在綠島當地.拍攝綠島原住民的日常生活.這些當時所速寫的第一手記錄照片.十分難能可貴.當時綠島的原住民.純樸率真.衣不蔽體.婦女裸露上身.懷抱幼兒.有時還哺乳的畫面.如此珍貴的照片.如今已由新聞有關單位出價來收購保存.想一想.如今這種畫面.也因為時代的進步.因而消失掉了.